天意 34刺字

作品:《天下节度

    就这样,商锦忠就在莲娘的家中留了下来,每日早起晚归,奔忙在田垄桑园之间,身体虽然疲惫,但心中却是安适之极,住处也由柴房变成了耳房,这商锦忠不但身强力壮,而且善于设套搭钩,采摘野菜,那两个孩子三五日便与他熟悉了,整日得跟在后面,做些杂事,便好似多了两个尾巴。*w.aoshu8.com*泡!书。吧*那小村中地处偏僻,只有三四户人家,山路上便是十天半个月也未必有一个经过的路人,在商锦忠看来,这里便好似世外桃源,恨不得在这里过上一辈子才好。

    这天商锦忠清理完淤积的水塘,将其中的污泥倒在田埂旁堆肥,两个孩子跟在后面抓了不少泥鳅,欢天喜地的带了回来,晚上莲娘洗净煮熟了,装了两大碗,四人围在桌子旁一同用餐,其乐融融。

    “大叔,你胳膊上纹的是什么东西呀?”

    突然,一个稚嫩的声音打破了温暖的气氛,数道目光一下子聚集在商锦忠的小臂上,只见上面有一行刺字“丙营第三指挥”。商锦忠好似触电了一般,立刻将手缩了回去,脸上露出尴尬的笑容:“没啥东西,小时候胡乱刺的,乡下师傅的手艺,没啥好看的!”

    可这两孩子平日里颇得商锦忠宠溺,只是闹着要看,可商锦忠这次却是坚决不允,正僵持间,只听见莲娘冷声道:“商叔不让你们看了就别看了,快吃饭吧!”

    那两个孩子见母亲发话了,也没了脾气,都低头吃饭去了。商锦忠这才松了一口气,原来唐末为了防止士兵逃亡,有在士卒身上刺字的陋习,吴军也不例外,商锦忠方才小臂上露出的那一行刺字便是他在吴军中的番号归属,若是在外间被人看到,便知道他是逃兵,要加以追捕,这也是他不敢往人烟稠密*处行走的原因。

    商锦忠刚送了口气,抬头才看到莲娘脸色凄苦,眉宇间满是说不出的担心和忧虑,显然对方方才也认出了自己的逃兵身份,心下顿时凉了半截,吃起东西来也是食不知味。商锦忠吃罢了饭,回到耳房中,躺在榻上仰面朝天的考虑思忖了好一会儿,终于下定了决心,翻身从榻下去了佩刀角弓,走到门口,却又停住脚步,回头看了看屋中简陋的摆设,过了半响,才一咬牙推门向外间走去。

    商锦忠出得院门,正要向村外走去,突然身后有人说道:“你这是要去哪里?”

    他顿时僵立在那里,好一会儿才回身一看,却是莲娘站在道旁的大槐树后,方才说话的人却是她。

    “你这是要去哪里?”莲娘上前两步,又重复了一遍自己方才的问题。

    商锦忠眼神顿时迷惘了起来,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莲娘的问题,终于,他叹了口气,苦笑道:“我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不过我必须离开这里,你方才看见我小臂上的刺字了吧,我是逃兵,不能留在这里牵累了你们。”

    “逃兵?”莲娘苦笑了一声,她目光迷离,仿佛在看某个不存在现世的东西:“我男人如果没死在外面,估计现在也成了逃兵,和你一样有一顿没一顿的,头顶上连快遮雨的瓦片都没有,你留下来吧!”

    商锦忠的心中突然感觉到一阵温暖,他竭力压下自己想要留下来的冲动,沉声道:“我是吴军的逃兵,依照吴军军法,收留逃兵的,与逃兵同罪,让我走吧!我留在这里肯定会牵累你和孩子!”

    莲娘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什么吴军楚军,我只知道人活着要吃饭,没有你水塘会淤积,水塘淤积了田里就长不出粮食,没有粮食我和孩子迟早也会饿死。这村子里没几个人,也没什么外人经过,你留下来只要注意点不会有事的!”她说到这里,走到商锦忠面前,投入对方的怀中,低声道:“我和孩子们不能没有你!”

    商锦忠感觉着怀中温软的躯体,胸中被一种巨大的温暖充实着,他下意识的点了点头,口中低声道:“留下来?嗯!”

    潭州,这座楚国的都城四门城楼上已经换上了“吴”字大旗,根据两国达成的合约,潭州以及岳、朗、澧、辰、衡、郴、永七州将在一个月内割让给吴国,楚王马殷传位给其次子马希声,他本人将被作为人质,随吕方前往吴都建邺。与之对应的,两国之间的战争必须立刻停止,吴军必须停止军事行动,放弃除割让的八州之外已经占领所有土地。总而言之,楚国将作为吴国的一个附庸国而存在下去,而吴国则必须确保楚国的安全,实现和平。

    楚王宫,就好像一个被剥去冠冕的王者,这座建筑物昔日的威严和荣耀已经不复存在了,虽然吴军还没有前来接收这里,但外间看守的楚军已经寥寥无几了,城中大部分的还忠于马氏的军队早在吴军进城后第二天,就护送着马希声和绝大部分马氏族人离开潭州向南去了——吴军严格的遵守了诺言,解除了湘江上的封锁,听凭他们离去。原因很简单,吴军还没来得及接收靠长江沿岸的那几个州郡,如果撕毁协议,对楚军发起突然袭击,固然可以消灭楚军,但也有可能使得那些州郡投靠荆南的高季兴,这是吕方绝对不愿意看到的。此时留在宫中的只有马殷本人还有部分同他前往建邺的随员仆从。

    马殷半躺在榻上,也许是因为已经做出了重大的决定,重担已经卸下肩来的缘故,他此时的脸色比前几天要多了几分血色,显然他的健康状况有了相当的好转。马宣华坐在榻旁,正剥开一只柑橘,将一瓣瓣瓤上的白丝剔除干净了,塞到父亲口中,马殷咽下一片柑橘,满足的叹了口气,问道:“宣华,你当真要随我一同去建邺?你可要想清楚了,这番去了可就是寄人篱下,可不是说笑的。”

    “嗯!”马宣华点了点头,将沾了橘汁的手指轻轻擦了擦,答道:“阿耶这番去,岂能没人照应?那吕方号称一世英雄,也不会为难我这个女儿家。”

    “胡说!”马殷喝道:“你岁数也不小了,也该择房夫婿成婚才是正理,你若是随希声去了,自然会为你安排一房婚事,若是去了建邺,谁来替你安排?”

    “建邺又怎么了,好歹也是六朝古都,江东繁华所聚,怎么说人物也比南边那些没脑子的蛮子强多了,我若是去了那边,只怕希声哥会找个势力大的蛮酋嫁了,以为拉拢之用,这般说来,还不如去建邺呢!”

    “这——”听到这里,马殷顿时哑然,马宣华说的话虽然不好听,但却是事实,楚军新败之后,西南那些州郡那些旧有的矛盾一定会迸发出来,作为威望和实力都不充足的马希生,一定要采用各种手段来拉拢州中的本土实力派,尚未婚配,身份尊贵的马宣华就是一个极好的联姻对象。在这种错综复杂的政治环境下产生的政治联姻,无论是稳固度还是幸福度,都可想而知,马宣华前往建邺来逃避这一命运,也是情理之中的。只是作为一个刚过二八的少女,就有这样的眼光和决断,实在是难能可贵。想到这里,马殷看女儿的目光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如果宣华再大上十岁,是个男儿身,那该多好呀!”马殷心中暗忖道,他第一次感觉到女儿柔媚的容颜下还有着这样的智慧。正当马殷在感叹着命运的作弄,外间一名属吏惶急的冲进屋来,伏地急声道:“禀告大王,禀告大王,吴军来人了!”

    “喔?”马殷下意识的坐直了身体,虽然他早就下定了舍弃自己换得马氏基业长存的决断,但事到临头,还是有一种莫名的颤栗感穿越了他的身体,是恐惧还是紧张?一时间他自己也不明白。

    “让吴军首领进来吧!兵士在宫外等候就是!”马宣华下令道。那属吏赶忙出外,过了约莫半盏茶功夫,外间传来一阵沉重而又整齐的脚步声,吴军使者来了。

    门被推开了,一名身披铁甲的吴军将领进得屋来,对榻上的马殷叉手行礼道:“大吴殿前四厢都指挥使王自生拜见楚王,末将甲胄在身,不便跪拜,望大王见谅!”

    “罢了!王将军平身吧”马殷目光扫过眼前这个敌军将领,只见其不过二十七八岁年纪,两腮生满了短须,根根似铁,衬得阔口高鼻,更显得英武异常。作为敌国统帅,马殷对吴国军制也了解颇深,知晓吞并淮南之后,吕方便改革军制,创立新军,分属殿前司、侍卫步兵司,侍卫马兵司三部统帅,以加强中央集权,精兵锐卒悉数归于其中。尤其是殿前司,更是精锐心腹所在,全部加起来也不过七营罢了,出则护卫统帅,入则宿卫宫室,此人能做到殿前司的四厢都指挥使,虽然不是当真能统辖四营之兵,但吕方对其亲近信任可见一斑,只需外放出去立刻就是一方经略,安抚使,偏生还这般年轻,并非吕家子弟,实在是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