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千三百一十八章 又上报了

作品:《官仙

    我怎么看?陈太忠本来不想当众表态,可是林继龙你既然问了,就不要怪我不客气。

    “人家搬进去了,不走了,怎么办?既成事实已经造成……到时候你林书记去了别的地方,谁给你擦屁股?”

    下一刻,他又哼一声,“死了他张屠夫,咱北崇未必就要吃带毛猪……我正等着看,他要怎么抹黑北崇的见义勇为事迹。”

    合着还是为那点小事,林继龙心里暗叹,对于陈书记和台胞的冲突,他也略有耳闻,但是堂堂的大书记,为这点小破事斤斤计较,真的太**份啊。

    “我就佩服太忠书记这一点,”林桓闻听这话,伸出个大拇指来,“原则问题,寸步不让,小林啊,你有点着急了。”

    这话说得婉转,但是在座的没有笨人,登时就听出,林主席是指责自己的本家太急功近利,甚至有丧失原则的嫌疑。

    林继龙登时脸就涨得通红,可是他面对的,是喜欢倚老卖老的林老书记,想叫真也没那胆子,只能讪讪地点点头。

    “台商也不是好的投资者,”陈书记淡淡地发话,“我接触过很多投资商,最小气抠门,而且压榨员工最狠的,就是韩国商人和台商,跟没见过钱一样,只知道占便宜,没没命地占便宜,好像吃了上顿就没下顿了。”

    “台商和韩国商人,都是很有钱的吧?”畅玉玲抬起头,小心地发问。她一直是一声不吭的,“尤其是韩国商人,感觉很有男人味的。”

    你韩剧看多了吧?陈太忠很想这么问一句,可是想到连尚彩霞都喜欢看《还珠格格》,也就没了计较的心思。

    所以他只是微微一笑,“只不过是装逼,贫儿乍富的暴发户心态,难得有机会在几千年的宗主国面前显摆一下……要我看,只要取消它三资企业的优惠,韩国商人就要跑不少。”

    “那不太好的投资商。又有哪些?”畅玉玲顿一顿之后发问。

    “不太好的是港资。其他的都要好一些,”林桓回答了她这个问题,然后微微一笑,“其实我老头子也不懂。都是从陈书记这里听来的……每天晚上过来坐一坐。聊一聊。其实挺长见识的,小畅你也该常来。”

    “欢迎常来,”陈太忠笑着点点头。畅区长的相貌是过于砢碜了一点,但是只做同事的话,又有什么?孙淑英比畅玉玲也强不了多少,两人不照样处得不错?

    “哦,”畅玉玲点点头,不再说话……

    第二天十点的时候,陈太忠接到了来自首都的传真,马小雅传过来的,正是那个岛才出的报纸,她还标一行字——有图片版发到了你的公务邮箱,文件有点大。

    “小廖,登一下我的邮箱,收一下文件,”陈书记站起身向外走去,他每天的事情那么多,哪里有时间计较这个?

    他这一出去,就是临近傍晚才回来,没办法,一肩挑就是这么麻烦,上午他去了市委参加会议,下午他在区委参加会议——党委的事情确实不多,但是架不住它……会太多啊。

    “头儿,邮件已经收下来了,”廖主任赶忙站起身汇报,“那个图片,看着挺瘆人的。”

    “知道了,下午的时候,省委宣教部给我打电话了,”陈太忠面无表情地回答,顿了一顿之后,他禁不住发句牢骚,“一帮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儿……不做事,才不会犯错。”

    事实上,下午宣教部的电话,打得很含蓄,说我们接到了国家台办和中央宣教部的电话,想了解一下,海外媒体报道的你们殴打小偷致死的消息,是否属实。

    类似问题,不经过市委宣教部,似乎是比较严重,但事实的真相是,市委宣教部一听是北崇的事儿,干脆利落地推掉了——省里直接了解吧,北崇的陈太忠,我们惹不起。

    这就是主政一方和行局一把手的区别,陈太忠有了自己的地盘,有了自己的群众,真的很得支持的话,上面也不好随便动——尤其北崇是老区,十八万群众里,保不齐就藏着什么手眼通天的人物。

    市委宣教部直接就推了,省委宣教部也没好到哪里去,陈太忠刺儿头的名声,已经传到了省里——好吧,就算有人不清楚,但是前一阵的“**明星”,搞宣教的人,有几个不知道?

    所以他们打电话的态度,真算不上生硬,不过陈太忠也能想到,中央宣教部和国台办都打电话过来,省里肯定也是很恼火的。

    你们恼火,我还不知道跟谁诉苦呢,年轻的书记也很苦恼,事实上他一直认为,小偷小摸这种案子,不能光依赖警方,主要还是要靠民间的力量。

    警力是有限的,老百姓也不希望看到吃公家饭的人编制再扩张了,而这年头狗屁倒灶的事又太多,小偷小摸真不算大事——就算从经济角度上讲,抓赌抓嫖,也比抓这个强。

    这时候强调法治,就有点扯淡,小偷进家怎么办?你要想着跟对方搏斗,就要防对方摸出刀来,给你两下,武力值不行的话,本来是丢点钱财的事情,很可能就丢掉了性命。

    那么,就先下手为强罢?你进我家了嘛,私闯民宅,这我怎么处置你都可以,但是……法院告诉你,这样不行!

    在对方没有明确表示出,具备威胁你生命安全的时候,你不能危及对方的生命安全,否则你就要考虑为自己冲动的后果买单。

    这真的是很扯淡的事情,但是只**治的话,很可能结果就是这么操蛋——别人偷偷闯进你家无所谓,你要是拿刀砍伤或者砍死对方,这就无理了。

    但是你发现了小偷,小偷很可能弄死你,这个时候,法庭判小偷死刑,也支持死者家属的赔偿要求,然而新的问题出现了——小偷家人赔得起吗?赔得起也就不干这个行当了。

    苦主家属得到的赔偿,是纸面上的,执行不了,但是对法院来说,这个案子就结了。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相信大多数苦主会选择干掉小偷,而不要那个赔偿,甚至自己少少地赔偿一点,不过坑爹的是——这样的赔偿,通常不会太少,尤其遇上那些注重法治而不讲人治的法官,他们会摈弃那些影响法律执行的因素。

    阵痛无处不在,从人治走向法治的中国,同样存在阵痛,云中县赵老汉就是个很明显的例子,他在自家院子里的树上抹了毒药,毒死了来啃树皮的羊,就被勒令赔偿,赵老汉想不通,因为这有悖于中国传统道德理念,所以他以服毒自杀来抗争。

    在一些人来说,这是赵老汉的院墙倒了,能任由别家的羊出没,所以该赔——你该把自家的院墙建好。

    但是保护自己的财产,仅仅建好自己的院墙是不够的,本书前文也有个例子,自己在院子里晾香肠,总被小偷来偷,屋主火了,索性制作了毒香肠,结果小偷吃了以后死了,屋主还要坐牢——因为你知道,别人偷吃了以后,要死人的。

    这跟在院内私设电网的业主,性质是类似的,你已经预见到了这种行为的危险后果,所以你应该设置明显的告示牌——香肠有毒,或者……屋内有电网、院里有凶狗之类的。

    这实在就有点矫情了,陈太忠从来都认为,唯法律论,是相当不负责任的——屋主做了告示牌又如何?窃贼是夜里进来的怎么办?

    莫不成你还得在告示牌上镶一圈霓虹灯?在夜里也告诉他们,这里危险,不许入内?

    就算你镶了霓虹灯,但是当晚有大雨,电线短路怎么办?窃贼不识字儿又怎么办?

    法律条文上找不到,窃贼在偷窃之前,没有踩点侦查,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这只是律师辩论时候,会提出的一个论点,通常是为盗贼服务的——当事人因为种种原因,并不知道……或者可能不知道,这里有这样的危险。

    是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律师了,严格的法治社会,需要考虑的因素太多,专业性也强,各个专业的律师加起来,也许会比农民还多。

    总之,陈太忠是执意要推动道德建设的,遇上这种事儿,真的让他很烦心——哪怕是省委宣教部追究的心思不是很急切,他也烦得很。

    进了办公室之后,他想一想,打算给阴京华拨个电话,探一探黄二伯的口风,不成想此刻电话打来,却是那帕里有点幸灾乐祸地发话,“太忠你这厉害啊,都影响到中华民、国了。”

    “真是没统一,他该感到万幸,”陈太忠哼一声,“要不然,我直接就把记者抓过来了,跨省抓记者,我又不是第一次。”

    “你凭啥抓人家?”那厅在电话那边继续笑,“人家报道,也没啥捏造的,就是说你北崇民风彪悍,顺便说一句……不**治,这难道不是事实?”

    “连大陆的媒体都靠不住,你信台、湾的?”陈太忠不屑地哼一声,事实上,那个媒体的报道,是很偏颇的,所谓屁股决定立场,就是这样。

    所以他并不在意那断章取义的报道,“他们只说小偷可怜,可是没有说小偷伤人了,死了的那个是望风的,这家伙突然杀出来,拿个雨伞乱捅,那个提醒失主的摊主,差点被扎到眼睛,脸上被破相,缝了四十一针,你说他不该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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