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七章 巴淖干的野心与狮鹫
作品:《龙零》 冰稚邪远去之后,石屋周围又恢复了恬静,欢唱的鸟儿,飞舞的蝴蝶,游走的野兽,只是这美丽的景色却被石屋内外的两桩血案所玷污。///com///我看书^斋
赫斯明芬过了好久,见再没人来了,才爬起来去叫老大维恩,可是叫了半天也叫不醒,又想起自己是被水弄醒的,马上找来一瓢水撒在他脸上,果然醒了。
“妈的,谁搞我?”维恩迷迷糊糊醒来,抹干净自己的脸,见赫斯明芬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问道:“咦,你怎么了?”
赫斯明芬指着石屋方向,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大……大哥,死人了。”
维恩看到石屋外倒着一个人,脑袋没有了,鲜血流了满地,吓了一跳,但从衣服上看得出来是艾吉鲁西·皮皮坎,忙跑过去。
赫斯明芬也跟着过去,指着房内哭泣着道:“螃蟹老师他……他……他也死了。”
维恩看向屋内,果然见螃蟹老师半倚着柜子坐在地上一动不动:“这……这是怎么回事?”走进屋看到老师死的惨状,心中惶恐不已:“难道遭魔兽袭击了?不对,情况不像。”
“爱玛、夏娜!”赫斯明芬发现两个女同学躺在床上,他自己不敢上前看两个人是不是已经死了,忙问维恩怎么办。
这一接二连三的死忙事件已经让维恩懵了,心下忐忑不已,没想到一觉醒来竟会看到如此惨状,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维恩检查了一下她们的呼吸,发现她们没死,可喊了半天也喊不起来。
赫斯明芬赶紧又找来水洒在她们脸上,被水一淋之后,立刻去除了昏睡之意。
爱玛和夏娜如同维恩一样,茫然的坐起来,看到赫斯明芬他们惊讶的看着自己,疑问道:“怎么了?”低头看下自己的身体,才发现没穿衣服,吓得赶紧卷起被子裹着自己,怒叱道:“你们两个王八蛋,对我们干了什么?”
“不,不是我们。”维恩让开身子道:“你们看,老师他……”
夏娜惊呼了一声:“螃蟹老师,螃蟹老师……”连喊了几声没听到他应,才知道他已经死了:“这是怎么回事?”
维恩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也是刚刚才醒来。赫斯明芬,你知不知道怎么回事?”
“我……我……”
爱玛看到衣服放在床头,道:“你们先出去,让我们换上衣服再说。”
维恩出到房外蹲在皮皮坎的尸体旁:“这是谁干的?是谁杀死了老师和皮皮坎大叔?赫斯明芬,你比我们先起来,你有没有看到?”
“我……”赫斯明芬想起那个人的样子,觉得很有可能是自己学院的学生,心中害怕得很,忙摇头道:“不,我不知道,我什么也没看到,我……,我要是看到了,他还会放过我?”
维恩想想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你说的对,还好我们都喝醉睡着了,不然可能我们也会被……。没想到连黄袍魔法师的螃蟹老师和长年生活在达塔姆峡谷这种险恶之地的皮皮坎大叔也被杀了,凶手一定是很厉害的人!”
赫斯明芬见夏娜和爱玛出来,忙问道:“现在我们怎么办?”他自己已经全然没有了主意。我看书^斋
沉思了一会儿,爱玛道:“我们赶紧回城通知告诉别的老师吧,这件事不是我们能做得了决定的。”
“那尸体怎么办?我们的他们埋了?”
夏娜道:“不能让他们暴露在外面,会被野兽吃掉。还是放里石屋里,我们赶紧回去告诉老师。”
四人同意,把皮皮坎的无头尸体抬入房中,看到老师尸体时不禁流下了泪。维恩叹息一声:“连皮皮坎大叔这么好的人都死了,不知道哪个畜生王八蛋干的。”
……
巴淖干躺在飞舞的狮鹫①背上,嘴边不时溢出鲜血:“‘毒蝎子’那个老家伙还真厉害,在我大光明之枪下居然能撑得住,不愧是十年前通缉的要犯。不过你一个人再厉害也必竟是一个人,等我把人召集齐了,看我不把你活剐了!可是那几个家伙现在在哪里?……”
空中不时有飞翔的魔兽在他身边飞过,但摄于狮鹫的威势不敢攻击。忽然周身传来一股摄人的寒意,连背下的狮鹫守护在这种寒意下也感到不安起来。
“好强的杀意啊!”巴淖干心中暗惊:“不知是谁竟能散发出如此恐怖的杀意,难道是哪个战士?”他侧身倚在狮鹫边缘向下看,只见下面荒土的空旷之地卷起一阵蒙蒙灰尘,当中隐隐站着一个人,但隔得太远看不清是谁,心中好奇,唤着守护飞下去。
灰尘渐渐散去,比莫耶讶异的看着手中的‘极’,不断抖动的剑身,无论他如何压制也平复不下来。他心里惊骇之极,他还从没见过如此暴戾恣睢的剑,这是他第一次真正使用这把剑,却发现它完全不受自己控制,像是凭着‘自己’的‘意志’要战斗一样。
看到地下萎烂不堪的魔兽尸体,他只是想试一下剑,并没有想把魔兽杀伐成这样。比莫耶想起那天晚上爷爷告诉他的话:‘‘极’交给了你,我认为你是克里斯汀家族第二个能使用它的人。但你以现在的力量,还无法真正驾驭它,所以你千万不要任意使用,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不堪后悔的后果,之所以现在把它交给你,只是让它慢慢的认识你,忘记以前的主人。记住,在它没认同你之前,千万不要‘指使它’!’
“爷爷,你说的没错,它是个不听话的‘孩子’!”比莫耶缓缓把‘极’收起来,它没有剑鞘,因为它不喜欢被剑鞘掩住它的锋芒,剑鞘也遮掩不住它的锋芒,所以只能用轻纱裹住,缚在身后。
一只狮鹫飞近了,比莫耶看见了这只狮鹫,也看见了狮鹫上的人。狮鹫上的人虽然受了伤,但锐利的眼光直勾勾的盯着他背后的剑。
“你是克里斯汀家族的人。”这话不是在问,而是在说。‘极’是十三大神兵之一,这是谁都知道的事,《百兵详解》里面更是把‘极’这把剑放在第一位描写出来,而‘极’是克里斯汀家族最重要的宝物,这也是众人皆知的事。巴淖干看到了‘极’,再看到这个少年眼中腥红的双瞳,便知道他是克里斯汀家族的人。
话说贵不过三代,可不知道是不是特殊血统的原因,克里斯汀家族世代人杰,已成为大陆最有名望的家族之一。
比莫耶见他直盯着自己的剑,冷冷道:“你想抢这把剑?”
巴淖干回过神来,轻哼一声笑道:“我再喜欢这把剑,也不至少抢小孩子的东西。我奉劝你一句,克里斯汀家族的名头虽大,但你还太小,带着这把剑会招惹祸端的。”其实他说的这话半真半假,要说他完全不为‘极’心动,不去抢小孩的东西却也不真,但后面的话却是良心相劝。
比莫耶虽是个冷漠的人,但并不是个暴发户的纨绔子弟,不知好歹,淡淡说了一声:“谢谢。”
巴淖干见他要走,忙追上去问道:“你有没有看到身上画有蓝色十字架的人?”
比莫耶看了他半晌,才摇了摇头:“我有事。”说完踏上空步远远飞走。
巴淖干微微一惊:“好厉害!这么小的年纪就能如此轻松施展魔法技能,而且速度还这么快,克里斯汀家族的人真不简单!对了,如果他能加入我蓝十字的话……”想到这里,也不急着去找自己同伴了,驭上狮鹫守护急急追去。
巴淖干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他一心想干一番大事业,要干大事业就少不得人才。虽然让克里斯汀家族类的人加入自己旗下有点狂妄和不切实际,但他还是想试一下。
比莫耶在飞速疾行,自从上次夜间看到了类似龙的影子,他就认定了达塔姆峡谷可能还会有别的龙存在。可是这些天他没日没夜的找,却始终未能如愿找到。
“喂,小兄弟。”巴淖干忍着痛喊到,狮鹫的速度必竟还是快些,很快就追了上来。
比莫耶忽然停下脚步浮在空中,冷冷的看着他。
狮鹫也扇动成大翅膀减下速来。巴淖干问道:“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比莫耶没有问答他的问题,只是看着他。
巴淖干也不介意,说道:“是这样,我叫墨隆·巴淖干,是蓝十字佣兵团的团长,我想邀请你加入我佣兵团……”
“我不是佣兵。”比莫耶打断他的话。
“没关系,佣兵可以……”巴淖干话还没说话,已经明白他刚才话的意思了:“你的意思是对佣兵不感兴趣?”
比莫耶没说话,没说话通常表示默认。
巴淖干轻叹了一声,被拒绝这也是他料想之中的事:“是啊,克里斯汀家族的人怎么会对佣兵生涯感兴趣呢。不过,我还是很想让你加入,因为我看得出你将来一定是个人物。我不会勉强你,如果你改变主意的话可以通过佣兵工会找联系我,或者到鹿茨威尔什来,我们佣兵团在那里有驻地。”
“谢谢你,我没兴趣。”比莫耶冷冷说完,再次离开。
巴淖干对他的无礼并不生气,只是叹了一声。当然他并不生气并不是因为对方是名贵族,而是他知道做大事的人,要有做大事的心。
(注:①、关于狮鹫大家再熟悉不过了。《龙与地下城》以及《魔法门》系列游戏让狮鹫这种传说中的魔幻之兽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家伙,与独角兽和龙一样,它频繁的出现在各大网络游戏、动画、漫画、小说之中。在网络小说中的出现频率足以让各类魔兽汗颜,不管是玄幻、魔幻、奇幻、异世、修真、网游等等,均有它的身影。不过即使大家很熟悉,我还是要在这里注释一下,让一些不太了解它的人,能有更多的认知。
起源:狮鹫兽源自何时何地无人得知,贤者们认为它是古代文明中某次魔法试验的成果,但似乎在有文字记载之前狮鹫兽就已经出现在诗人们和老人们流传下来的传奇故事中。或许和人马一样,狮鹫兽是属于大自然非凡魔法造就的生灵。文献记载中的狮鹫兽最早出现于古阿卡得(巴比伦-亚述)神话,在马尔都克斩杀妖兽因而封神的传说里,狮鹫兽就是他杀死的第三只巨兽。之后狮鹫兽的形象就出现在希腊神话中,为众神之神宙斯、太阳神阿波罗以及复仇女神涅梅西斯拉车――为涅梅西斯拉车的狮鹫兽与其同族毛色不同,通体漆黑就像只乌鸦。希腊语的grups的拉丁语变体gryphus和表示峡谷的grif混合,到英语和法语里就变成了griffin/griffon/gryphon。
希腊神话中一种鹰头狮身有翅的怪兽,亦作“Griffon”或“Gryphon”。据记载,狮鹫的身体比八个狮子还要大,高度比一百只老鹰还要高,有很长的耳朵,豹子嘴,脚上有爪,大如牛角。据但丁描述,狮鹫的鹰头部分是金色的,狮身部分是白色的。
罗伯特·英潘在《奇灵精怪》里对狮鹫兽的描述。外型:也许是很靠近天空的缘故,狮鹫兽有着阳光一般的羽色和毛色。狮子般的后半身长着黄棕色的兽毛,鹰一般的头至前肢则全部披满黄金色的鹰羽,不过也可能是带有深红斑点的乳白羽毛。它们头部和翅膀的羽毛可能是蓝色或绿色,胸前的羽毛是朱红色,而和老鹰一样的喙和脚则可能从透明的黄色到艳丽的金色都有,爪子是黑色的。
狮鹫兽的眼睛就像是活生生的火焰,宝石红、烈焰黄、冰晶蓝,这都可能是那双锐目闪动的炫彩。它们能在两哩(约3200米)的高空清清楚楚地看见一匹马,如果它能读书的话,能在30米外把普通印刷品瞧个只字不误。虽然没有夜视力,但仍然可以聚集最微弱的光线看清周遭,轻松地狩猎。其嗅觉就食肉动物而言只可算是平庸,比不上狗的灵敏,但已比人类强出许多,它能凭嗅觉追踪猎物,也能迅速发现在上风处的敌人。狮鹫兽的听觉敏锐之极,可在1哩之外分辨出脚步声。
极少有哪种生灵能拥有狮鹫兽如此精湛的狩猎技。速度、灵巧,加上天生的利爪,狮鹫兽从空中俯冲掠食的情形是十分惊人的。它喜欢吃食草动物,尤其是马及其亲族(鹰马兽、天马、人马、独角兽等等)。其实从兔子到野牛,不论体型大小,只要是能吃的肉类(人类同样如此)都不免成为它们的充饥之物。虽然它们同样能在完全的黑暗中追捕猎物,却更乐于在白昼捕食,因为那时食草动物在外游晃,而且在阳光的热力下翱翔也更自在。广阔平原、稀树草原、绵延的草坡都是它们喜爱的狩猎场。
再具体我就不多说了,总之这是一种十分受广大幻想爱好者喜欢的生物。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