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约会

作品:《极品禽兽

    对于癞蛤蟆来说,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把那些个从来不正眼瞧自己一眼,高高在上的白天鹅们摁倒在地上,吐一口唾沫之后,扬长而去。并不是所有的癞蛤蟆都想吃天鹅肉,秦绶也是如此,走出洪氏国际的写字楼,秦绶经过楼前广场时,故意朝着那旗杆吐了一口唾沫,拳拳之心,不外乎为了证明自己是蛤蟆中的异类。

    取了车,秦绶驾车驶往学校,一边拨通了沈雪菲的电话。

    沈雪菲很明显有些吃惊,在电话那头问啥事儿。

    “跟你聊领,方便么?”秦绶笑道。

    沈雪菲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小会儿,然后问道,“在哪儿见?”

    “吃饭了没有,还没吃的话,一起吃午饭吧。”

    沈雪菲皱了皱眉头,“这算是约会?”

    秦绶笑了起来,“你觉得呢?”

    “南门老表煨汤店见。”

    “没问题。”秦绶笑着答了一句,挂掉电话。

    沈雪菲站在宿舍的窗台前,收起了手机,虽然弄不明白他现在约自己到底为什么,但是自己还是有些高兴,或许是整天被江小鱼在一边鼓噪的结果,也或许是自己对他的好奇所致。不过,这些不重要,自己当然不会认为他是真的约会自己,一则太唐突,二则,即使他真想约会自己,这约会方式也太俗套。

    想了想,沈雪菲转过身,开始换装。

    两个人半小时后,坐到了老表煨汤店,秦绶点了一份香菇鸭腿汤,一份蒸水蛋,外加两碗香米饭,沈雪菲只点了一份乌鸡粉丝煲。

    “这地方挺省钱的,将来谁娶了你,还不得乐死。”秦绶捞出汤里的鸭腿,抽了一张纸巾,直接抱着啃了起来,完全不顾吃相。

    沈雪菲脸色平静,对于男人的冷笑话完全不感冒,“说吧,找我什么事儿?”

    “我跟依依姐领,提到过我要自立山门,依依姐向我推荐了你。听她说,你跟她最近聊的很是。”秦绶看着沈雪菲笑道。极品女人有两种,一种是你初看觉得漂亮,但是时间久了,就会感到眼睛大了点儿,或是眉毛浓了点儿什么的,开始找到些瑕疵,还有一种女人,则是开始你觉得她只不过是庸脂俗粉,时间久了,你发现自己错了,有些女人就像美酒,窖藏的越久,就越发的迷人。很明显,沈雪菲属于后者。

    沈雪菲脸上浮起了一丝讶色,“你想做什么?”

    “酒店,现成的。”秦绶笑道。

    “多大规模?”沈雪菲也是来了兴致,继续问道,自己以前不是没想过也带着创业,但是被家里给阻止了,尤其是自己嗜钱如命的老妈,对自己一万个不放心,说小姑娘家家的,还是本分点好。

    “下午带你去看看,先吃饭。”秦绶笑着指了指沈雪菲面前还没动的粉丝煲。

    沈雪菲点了点头,也就安静的拿起了筷子。

    饭后,两个人一起走出了煨汤店,看着街道上络绎不绝的人群,学生居多,三两成群,手牵手的情侣更是数不胜数,两个人俱是相视一笑。

    “走走吧。”沈雪菲主动提议道。

    秦绶自然是巴不得,说好。

    两个人步行回学校,秦绶是先把车开到了宿舍楼下步行到南门的,沈雪菲也一样没有驾车,云大说大也大,步行逛完差不多一小时,说小也小,开车逛一圈,不超过二十分钟。

    路过一家茶店时,秦绶跑去买了两杯茶,然后继续追上了沈雪菲,递给她一杯。

    沈雪菲有些受宠若惊,接过了男人的茶。

    “开心。”秦绶斩钉截铁的答道。

    沈雪菲对男人的自信嗤之以鼻,“自以为是,说实话,我觉得你这个人,无非是命好了点儿,至于你的不平凡,我还真没见识过。”

    秦绶听了苦涩的笑了一声,也不辩解,搁下茶,点燃了一支烟,然后仰面倒在草坪上,愣愣的看着蓝天白云,今天连续两个女人泼了自己的冷水,沮丧不至于,但是不代表秦绶不反思。

    命好了点儿?

    命是个什么东西!至于生的权利,从来不是每个人自己所掌握的,而是受父母之命;至于死,可以是自己掌握,也可以是别人掌握;由生致死,过的好与不好,开心与不开心,也不是一个人能左右的,人活在世上,外部因素太多,这个世界,不是每个人奋斗之后都可以成功的,往往撞得头破血流的人,多了去,出身,也许只是个人生的,但是,不一样,每个人前行的速度也会不一样。很多时候,自己都会想,生下自己的那个女人,为什么会让自己淮北大院。或许,她是希望自己能够继承苏舜钦的衣钵,或许,她是想赢回她应享有的那一部分,也或许,她就是个视财如命的妒妇,巴不得自己也跟那院子的某个一样,玩弄权术,鲸吞了所有苏家的财富。想了六年,自己某一晚上终于想清楚,她或许就是为了自己能像大多数孩子一样,有一个正常的人生起跑点,虽然她不能活着看到自己跑到终点,爬上人生的巅峰,但是,她离开人世前,她就打算好了,即使她没听过自己叫她一声妈。

    想着想着,秦绶不由得心中酸涩,想哭,却哭不出来,

    到现在,自己也只是零零星星谍说过她一丁点儿的故事。

    自己恨苏舜钦。

    同时,自己又想亲近老头子。

    想让他像一个父亲一样,让自己坐在他腿上,或者带自己去看场电影,逛次玩具店,或者在自己生日那天,能像模像样的为自己过一次生日,吹一次蜡烛,切一次蛋糕。然后自己能像个儿子一样,喊他一声爸爸。

    但是,自己做不到,除非,回到十年前,十一年前,十二年前……

    看得出来,老头子一直在试图弥补自己,弥补他的小雨。

    他让小影进门,或许他看到了当年那个身怀六甲风雨漂泊的女人;

    他因为自己受伤,对小鬼子大发雷霆,或许他觉得自己是他的种,哪个都不能动;

    他低调的南下,虽然连饭也没跟自己吃一顿,或许他觉得,秦淮雨基金,比什么都实在;

    他悄悄的回去了淮北,或许他觉得,自己还没有敞开胸怀,去接纳他。

    可是,他毕竟老了。

    ……

    “秦绶、秦绶——”沈雪菲叫着身边那个仰面躺下,紧闭双眼的,最可笑的是,他俨然忘记了自己嘴上还叼着烟,只要微微一动,那大半截烟灰,就会落到他的唇上。

    秦绶回过神来,睁开了眼。

    一阵风袭来,吹散了那烟灰,然后眯着了男人的眼睛。

    沈雪菲哭笑不得,慌忙从包里找出纸巾,帮忙清理男人狼狈不堪的脸庞。

    忙碌了一阵,两个人回归到了平静,秦绶眼睛都红了,不是哭过,而是被烟灰整的。

    当秦绶再次躺下,准备点燃另外一根烟的时候,沈雪菲一把夺过了男人的火机,包括他叼在嘴上的香烟。

    秦绶无语,看着女孩儿笑了。

    沈雪菲不由得有些脸红。

    秦绶继续闭上眼,这种日子,确实来得自在。冬日的阳光,晒得人懒洋洋的,秦绶甚至就想躺在这草坪上,美美的睡一觉,而且此刻,身边的女孩儿,让他感到莫名雕静,就如同,那一晚,自己跟她同睡在一张大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