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潜伏者

作品:《极品禽兽

    山谷静悄悄的,没有风,所以山下的那片竹林跟冷杉林,显得格外静谧。全身上下套着雪地迷彩作战服的棕发男人,也是如同一块雪地里的石头,纹丝不动的匍匐在山口北侧山上的一处不大不小的洼地里。这是一处天然的藏身之处,至少,山下路过的车辆跟行人,都没法发现他。

    希克斯不是华夏人,但不代表他不对华夏陌生,因为他的主顾,是华夏人。这个时代,什么东西都喜欢排名,有钱的要排个榜,杀人的,同样也有个榜单。他不出名,世界杀手榜前一百名,都与他无缘。就是这样一个杀手界默默无闻的人,三年前在巴拿马杀了colin。人们没有听说过希克斯,但绝对知道colin。后者是世界杀手榜上排名第二的牛人,希腊人,擅长散打、剑术、跆拳道等,狙击、火箭筒,甚至是坦克战斗机,没一样他不会的。传说中,他是个真正的军人,一个嗜军火如命的军火专家,对谁都用他那一套军人纪律来约束别人,曾效命于欧洲一个古老的军事贵族世家。现在,人们只知道他归隐了,但是希克斯,还有为数不多的圈内人,知道colin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去追随苏格拉底了。

    关于希克斯杀掉colin的原因,其实简单的很,一个女人。当两个都靠着舐刀口过日子的男人,同时看上了女人,而且这个女人也在杀手榜上赫赫有名,那么结果无疑很悲哀。总有一个人会死,但死的不是希克斯,而是杀手榜上的榜眼colin。福布斯富豪榜胡润富豪榜上的首富,不一定就是真的首富,也许很多人比他们富有。杀手榜上的杀手,也一样。所以,当希克斯把一把普通地种匕首插进colin的心脏时,后者一脸的惊讶,然后恐惧的看着从匕首血槽里喷涌而出的血液,曾经最喜欢看见的一幕,终有一天在他自己身上上演了。当夜,希克斯把那个女人推倒在了,卖力的在她身上耕耘了一番,干柴遇见烈火。那个金发碧眼的女人,也喜欢骨子里透着浓浓阴狠的希克斯,他很帅,尤其是他将匕首插进colin胸膛的一瞬间。唯一的遗憾,她这辈子再也看不到第二次了,因为她临死都想不到,男人将数十亿生命的种子射进她体内的同时,会拿起搁在一边的匕首,抹了她的脖子。

    接下来,迎接他的是接连不断的追杀。天下没有绝对的无敌,无敌二字,其实是个相对概念。所以,希克斯注定不会永久那么幸运。某个雨夜,他驾着一辆通用suv,被人堵在了犹他州的63号公路上。火箭弹嗖的射向他的suv时,他唯一想到的就是跳下车逃命。然后他的速度太慢了。火箭弹跟suv就在他背后不到两米的地方爆炸,爆炸的火光,也淹没了他将近两米的身体,接下来,就是意识的消失。等到他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某家疗养院的病房里,全身打着石膏,丝毫也不能动弹。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一张帅气而又透着几丝阴郁的面孔出现了。希克斯怎么也想不到,救他的会是一个华夏男人,而且这个男人还很直接的告诉他,他的命,是他花了一千万美元从欧洲那个家族手里赎回来的。

    恢复,足足花了他两年时间。华夏男人也足足养了他两年。

    利益的交换,希克斯成了华夏男人的棋子。既然是棋子,就没有所谓的兄弟义气。所以,希克斯同样也有选择主人的权利,何况,新主人比原来的华夏男人出手阔气。当接到眼前的任务时,希克斯的确感到荒谬至极,他完全想象不到一个文明的国度里也有室内戈的丑剧。但着不影响他的决定,反正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对于他来说,杀个人,不过是轻轻的扣动一下扳机。

    QBU09式狙击步,他的新朋友。即使用惯了欧美系的械,他用起这款华夏国产狙击步丝毫不手生。12.7毫米狙击弹,必要时也可使用89式12.7毫米穿燃曳弹、穿爆燃弹。全重13.3千克.长1380毫米,管长780毫米,弹匣供弹,容弹量不少于5发.全寿命超过3000发,综合故障率不超过0.2%。最重要的,这个新伙伴的射程,足足可以让自己在五千英尺开外狙杀目标。

    此刻,华夏西南冬日的阳光让他有些倦意。目标出现过一次,是跟一个华夏少女一起。机会的确有,但是希克斯犹豫了一会儿。他唯一的忌讳,就是开完如何离开的问题。驾车上山无疑目标太大,所以他到达羌州的时候,租了一辆车。

    开车的是一位华夏胡子,一路上话特别多,多到希克斯甚至想给他一匕首。但是羌州通往灵山的道路,实在太险峻了,以至于希克斯忍住了杀伐的冲动,因为换做他自己开车的话,很可能把车开下悬崖。华夏的确是个神奇的国度,这是希克斯一路坐车过来时心中最大的感慨。正当他犹豫到达伏击地点之后该如何辞退这位临时司机时,一辆抛锚在前方路中央的老旧吉普帮了他的大忙。

    “我的车,昨天送一位客人,到这里车子出了故障。”华夏胡子无奈的耸了耸肩,摊手笑道。

    “我就在这里下车。”希克斯扔下二十张红色票子,然后提着狭长的皮包,推开了车门。

    “你真的是个旅行音乐家?”华夏胡子一边数着手中的RMB,一边问刚刚下车的洋鬼子。对于他来说,这两天的生意的确好过了头,昨天遇见一个傻顾客,今天遇见一个更傻的,出手更阔气。这两单生意,足够抚平他心中小小的遗憾了,对于前方那辆自己的破车,他似乎没有在意。挣钱归挣钱,可是胡子也有胡子的想法。他唯一感到意外的是,这个自称是旅行音乐家的洋鬼子,怎么会这个时候出现在羌州。他说他提的是一把二胡,可是自己从来没见过这么长的二胡,而且被价值不菲的皮包包着。

    “还有,你想想,如果一个女人,眼看着儿子就在她身边长大,可自始至终也不肯承认她是他妈,那她儿子是不是也有权利,明知道她是他娘之后,拒绝喊她一声妈?”秦绶惨惨的一笑,有些报复的意味,又有些决绝般的悲怆,看了满眼泪光的秦淮雨。

    秦淮雨的确哭了,不是因为秦绶的大逆不道,而是因为此刻自己真的后悔了。生命是充满遗憾的篇章,而它终究没有给自己返回去修改病句的机会。真的,儿子长大了,他最需要自己的那几年,已经错过。秦绶,禽兽,自己又何苦拿这名字取作践他?他错了么?没错,错的是自己,错的,是苏舜钦,是林家的女人。

    “我走了。对了,差点忘记告诉你,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你。”秦绶站起身,走了两步,又回过头头来,冲着秦淮雨惨兮兮的一笑,笑罢,又转过身,继续前行。

    这一刻,无比的轻松,却也无比的。

    转过身的秦绶,再次眼眶湿润。

    他盼望着身后那个女人突然叫住自己,亲切的叫自己一声儿子,可是他走了十步,二十步,一百步,身后也没有丝毫动静。

    不能回头,回头,自己就输了。

    所以秦绶即使很难过,也没有再次回头看一眼身后的女人。

    秦淮雨看着那道孤独的影子渐渐走远,玉齿咬着下嘴唇,泪如雨下,同样,苍白的唇上,也渗出了丝丝鲜红的血液。

    砰。

    一声清脆的声,刺破山谷宁静奠空。

    秦淮雨听到了,书院的人听到了。

    秦绶,一样也听到了。您看完了,作者还有话要说哦!赶快看看作者的推荐作品《烧火丫头修仙记》睡秋:野鹤的书恶搞中颇有内涵,可以品味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