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作品:《天抑空空》 在主堡外面住的都是平民。平民是什么?说起来就是一个关于“活着的”类别统称,其中包括很多东西。黄金岛上面的平民主要由劳工、妇女、小孩、大树、野草和火鸡组成。显而易见,后面的几样东西不是人,但它们的确是“活着的”东西。佩鲁斯的国王说过,帝国上所有活着的东西都属于皇族所有,受神的庇护,受国王统治。所以“活着的”一切东西,在国王看来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只有那几只火鸡,它们此时已然逃出了佩鲁斯领地,不再竖王的平民。它们舍弃了神的庇护,选择了自由。
而唯一选择留下的火鸡也没能得到神的庇护,这说明国王嘴里“神的庇护”纯粹就是扯淡。它此时已经被安琪拉一敲死了。“死了的”东西自然不属于平民的类别。火鸡死去后,它身上的肉很快被其他平民分解消化,只剩下一堆嚼烂的白骨。在其它火鸡相继逃离国王的统治后,这只火鸡通过另一种方式逃离了佩鲁斯。应该说它逃的更远,终于从“活着的”东西变成了世界的一部分。
“活着的”平民买粮食要去食堂。平民去的食堂就是一栋普通房子,只卖些粗粮让人们去做粗粮饼子。天气好的时候,食堂也推着车在城外卖做好的饼子。
平民在岛上常吃的粮食只有粗粮和野菜,偶尔也能吃几口腌肉。做粗粮饼子人人都会,非常简单,只要用水和好粗粮后贴在锅壁上来回翻几次就熟了。做好的粗粮饼子可以贴身携带,干活时吃起来抗饿,唯一不足的是很噎得慌。孩子密这个东西叫“噎死狗”。一个食物能得到如此名字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身边没水的时候吃这个东西,无疑等同于自杀。平民除了把粗粮做成饼子,还能直接放水里做粗粮饭,如果再多放点水就变成了粗粮粥。亞度尼斯还曾经特意告诉他们:把粗粮饼擀薄些切成小块,完后往锅壁上腾得火候大一点,再撒些盐粒,便做出了粗粮饼干。粗粮饼干可以给小孩儿吃,保证噎不死人。
佩鲁斯领地的火鸡也吃粗粮,不同的是火鸡的口粮是粮店定额分配的,不用花钱也不怕没得吃。有时候岛上粗粮紧张,人们吃不饱,就有人去偷火鸡的口粮。火鸡发现自己的饭被偷了,便一惊一乍地跑去卫队那里告状。卫队看见火鸡后就派人去把偷东西的抓住,吊在城门边的架子上用鞭子抽,这叫鞭刑。
实施鞭刑要两人一组,一个人负责抽鞭子,另一人在旁边大声呵斥受罚者的罪行。一鞭子抽下去,对面的人就撕心裂肺般喊一声,呵斥的人就说一句他为什么会挨打。这么做究其原因,是可以惩一儆百。反过来说,如果只有一个人抽鞭子,无人呵斥。围观的人就看不明白。人们完全不知道被打得人是怎么回事,于是就要向行刑的人打听。行刑的人一边抽鞭子一边还要解释,鞭子飞出去一点力度都没有,抽在身上和拍女人屁股的劲头差不多,弄得架子上被打的人面露红润,发出阵阵,爽的不得了。要是围观的人看见鞭刑是一件这么爽的事情,纷纷排队掏钱请行刑者抽自己,那岂不是乱套了。
如上所述,一个人甩鞭子,一个人呵斥,这个场景看起来就很吓人。偷口粮的人惨叫时,火鸡就在一边歪着脑袋看,它还把城里其它火鸡都招呼来一起看。城里的火鸡就这样聚在一起,盯着对面血红的伤口和的身子“咕咕咕”地叫个不停。从此以后,被抽的那人只要听见“咕咕咕”的声音就双腿发软,浑身打颤。
惩罚偷火鸡口粮的人主要是让他记住:火鸡是艾伦大人招待皇族的,就是饿死也不能偷火鸡的口粮,火鸡饿死了皇族吃什么?偷了火鸡的口粮就是藐视皇权的行为!当然,亞度尼斯并不知道这些事。他不是皇族,也不爱吃火鸡。他大多数时间都在主堡的房间里,研究怎样把其它领地的人赶进海里的问题。
平民中唯一不吃粗粮的只有大树和野草。它们如你所见,与众不同——没眼镜,没长嘴,也没有腿。虽然大树和野草不能像有腿的平民那样吃粗粮,也不能如火鸡似的跑出佩鲁斯领地。但这样其实也有好处,就是不用掺和“有腿的平民”那些麻烦事。无论是偷谁的,抽丫的都不关自己的事,眼不见心不烦。
主堡粮库的东西从来不往城里卖,都卖给各国领主和贵族们。亞度尼斯把这些东西卖给他们换金子,以便有一天可以把他们赶进海里。大多数领主都鼠族,甚至还有皇族,地位显赫不可一视。能在岛上能天天吃到***粮库的东西,就是他们地权。
特权是什么?特权就是你想吃但是吃不到,而他能吃到。
这个推论反过来也成立,就是你不想吃但他非让你吃,而你又不得不吃。
界定特权很容易:一个人有很多你没有的东西时,他的地位一定比你脯特权也就一定比你多。特权就是“活着的”东西从单纯积累开始,由量变到质变的结果。主堡的粮库就是个很好的证明。亞度尼斯用特权把码头的商品堆积在粮库,以便各国领地的权贵们用特权购买。这个循环里,亞度尼斯得到越来越多的金子,这是量变的积累。当金子足够多的那一天,除佩鲁斯领地之外的地方就会被挖空,亞度尼斯就有了新地权——可以任意决定是否把这些贵族、皇族都赶进海里。这是质变的结果。
火鸡的口粮也是特权,但这个特权并不属于火鸡自己,而是它用身体长肉的过程同贵族们置换来的,动了火鸡地权就是动了贵族、皇族们地权,就要挨鞭子。
但是,安琪拉敲死火鸡这个事情就不属于特权范围了。因为敲火鸡的整个过程,没有任何一点符合特权的运行规则。她只是换了一套贵族才穿的新衣服就一敲死了火鸡,两者没有任何逻辑关系,完全处于火鸡的意料之外。对此,米路认为安琪拉敲死火鸡是美丽的,而被敲的火鸡则认为安琪拉一点也不美,简直是裸的暴力,是无法容忍、藐视特权的行为。同样,偷口粮挨鞭子的人认为甩鞭子是暴力,而火鸡就认为他罪有应得。每个“活着的”东西都有自己的立场,就好像前面说过的:除非一起掉在粪坑里,不然这些的立场永远不可能达成一致。
火鸡能置换地权不仅仅是口粮,如果贵族与皇族有特权能使火鸡复活,那它就能得到复活地权。但可惜他们也没有这个特权。上面没有复活地权,火鸡便只好认命死翘翘了,就是这么个逻辑。
粮库地下室的入口在另一堵墙,那是一个很难找到的死胡同。要绕道穿过几层门洞,然后沿着一条胡同转几个弯才能发现。胡同尽头的地面盖着一块的板子,把手一侧的锁已经被打开。奥克把火把交给米路,用很大劲把盖子推开。米路看见胆阶落满了尘土,似乎这里已经很久没人来过。
奥克举着火把走下台阶,米路捡起入口处那把的锁,双手捧着仔细研究。这把锁上有三个锁眼,看上去并未损坏,不知奥克是怎么鼓捣开的。米路问奥克,说这把锁真厉害,你怎么弄开的?奥克在回答,说不是我打开的,我来的时候就是开的。米路对奥克的这番回答很是怀疑:一个不常来人的地方,怎么锁会是开的呢?
他看着通道里摇曳的火光,越发觉得这老头很神秘。刚才,奥克在胡同里停下的时候,米路以为他知道穿红袍的女人,就跑过去追问。但奥克却说他什么都没听到。当米路要继续问的时候,奥克就甩下他,自己大步流星地往深处走去了。
奥克带着米路,两人一前一后钻进地下室。穿过一道门,空间豁然开朗。人在这里待着,仿佛一下摆脱了地面的狼藉。听不到风声,四周显露得尽是凝固般的沉静。地下室面积是粮库的几倍。单从面积上分析,它并不是粮库的地下室,它们不是一体的。如果非要说它霉成一体,那只能说粮库是这个地下室的地面建筑了,这才符合逻辑上的隶属关系。但是,即便符合了隶属关系,作为整体也不统一,不协调,一点建筑美感都没有。
不符合完美体系的东西,亞度尼斯是不会做的。前面说过,完美不单指的视觉,它是综合多方面的考量。单一的美,并不是美。一棵老树精就算长了美女的脸,想来也看不出任何美感,只能对比出落差带来的怪异。而亞度尼斯设计的样的建筑物,就是一个“综合美”的很好例子。它作为岛上最瞩目的建筑,暗示着佩鲁斯帝国国力的坚挺与辉煌雄起。它高大、粗壮、九十度直立在岛上,女人见到面颊红润、续加速,男人看到两腿打颤、发紧。简单来说,这个样的建筑物无论让谁看到,都会感受到极大震慑。相比起来,贝尔玛尔领地的两朵菊花品味就差很多了。
黄金岛上对样的建筑物唯一不服气的,就是贝尔玛尔领地的卫队长阿诺·安迪力士。他经常站在菊花城堡上指着***那个样的建筑物,用他习惯的粗俗言语放声大骂,说亞度尼斯终于证明了佩鲁斯帝国就是个的玩意……
隐蔽在黑暗里的地下室,堆满了无数大小不一的箱子。小的如一块城砖,最大的则有半人高。它们像搭积木一样层层垒起直到顶板,围绕着墙壁整齐摆放着,黄金的箱体在火把照耀下闪闪发光,与金色的地面、顶板融为一体。
刚一进来,米路就闻到了股刺鼻的酸味,让人反胃。但奇怪的是,他又觉得这味道很熟悉。在米路四处乱闻的时候,奥克已经打开了其中一个大箱子,他指着里面的东西让米路看。米路个子矮,踮起脚尖脑袋也够不到箱子口。于是,他从边上推来一个小箱子,并排与大箱子放好,然后站上去扒着箱子边往里看。越靠近箱口,酸味越重。米路用小手捂着鼻子往里看了一眼,之后就回头瞅着奥克发愣。箱子里整齐地盘着好几捆绳子样的东西,奥克凑近了用火把照看,被米路一把推开了。
米路拽着一根绳头从小箱子上跳下来,举着那根手里的绳子大声说,死老头,你把火凑那么近,想死啊!我,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东西可厉害了!
奥克不以为然地又举着火把过来看。
米路急忙往后闪开说,我了呗,这不是闹着玩的!
奥克没管米路手里的绳子,板着老脸转身去翻其它的箱子,他只对食物感兴趣。米路也不管他,自己接着说,刚才我还纳闷这股酸味好像以前闻过呢!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艾式火绳”,我爹从前天天鼓捣这个。我跟你讲,这东西可厉害了,是打仗用的,点着以后火花乱窜一把火直烧到底,用水都浇不灭。米路又打开那个小箱子,里面有两根和他大腿一般粗的红色圆筒。看见这俩红筒,他突然明白了什么,急忙去翻其它箱。翻了几个后,发现小箱子里都是很粗的红色圆筒,大箱子是“艾式火绳”。半大不小的箱子中,有的是鸡蛋粗的红色圆筒,有的是蓝色圆筒。米路惊讶地睁大眼睛环看四周,堆满整个地下室的箱子里,装的竟然都是这些东西。
他从小箱里双手抱起大个的红色圆筒,兴奋地喊,老头你看啊!这就是我爹当年炸城门用的炸药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