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苗子

作品:《邻家少妇

    第30节好苗子

    周冲死后,全世界都认为文文绑架是由张昆策划的。

    警方来到鼎盛,把张昆带走调查。

    光头张、吴健鸣、张露露等一大批参与恒丰收购的人员,都相继被带到了警局问话。

    这绝对是重磅新闻。

    各大报纸把这新闻放到了头条:鼎盛总裁涉嫌绑架已被警方控制!

    鼎盛的股价开盘立马暴跌。

    公司里一片混乱,各种传闻满天飞。

    鼎盛的业绩大受影响,损失巨大。

    看来这一次收购行动,双方都是两败俱伤。

    陈天豪、老曾失去了恒丰的控制权。

    鼎盛也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对于鼎盛而言,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为张昆洗脱罪名。

    张露露已经花重金聘请了高级律师团。

    警局单独的嫌疑犯房间里。

    张昆在沉思着。

    只有他一人明白事情的真相。

    律师来的时候,他让律师给阿明打了电话。

    “张董,恭喜你成功入驻恒丰。”阿明说。

    “年轻人,我要告诫你。即使达到目的,也要负出代价的。”张昆说。

    “张董,谢谢你提醒。”

    ……

    暴雨已经连续下了三天二夜。

    下的人心里也止不住阴沉沉的。

    到处都是滴里搭拉的雨水,路面上的积洼和水老鼠随处可见,稍微出个门都有可能是全身湿透的下场。

    “该死的,鞋子又湿掉了!”阿妮带着一身湿气,冲进了公司的大门,在门口把雨伞收起来,随意的甩了两下,这才急匆匆的赶往电梯口。

    张昆被警局调查的这段时间里,张露露成了实际上的话事人。

    她来了行风整顿,规定全部员工要准时上班。

    阿妮看了看手腕上的女装机械表,现在是上午八点二十七分,离上班迟到还有三分钟。

    “如果电梯正常运行的话,应该还来得及。”阿妮如此想着,就跑到了电梯门口,那里也已经等了好一些人,绝大多数都是行色匆匆,身上多多少少也淋了不少雨,很多人都急的跳脚,因为现在电梯显示楼层一个在二十四层,正在下行;还有一个则是刚刚到达八层,是上行的电梯。

    “来不及了!”阿妮的办公室在二十八层,想要在三分钟之内等到电梯并顺利签到,显然已经没有可能,爬楼梯就更不可能了。

    以往,鼎盛的上班时间是有弹性制的,迟到一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最多下班的时候晚一点就是了。

    但张露露接管公司后,对迟到早退这个问题特别重视,还专门调来一个部门经理,专职管理这个。

    这个部门经理也很给力,普通的员工,一旦迟到被发现,准定就被骂的狗血淋头。

    阿妮虽然现在也是经理级了,但张露露向来对她没啥好感,如果她迟到,张露露也会不留情面地数落她的。

    阿妮停了好一会,总算挤上电梯了。

    等到上了二十八层,低头看了看时间,已经超过了八点三十五分钟了,再抬头看了看自己办公室的玻璃大门,门口一名千娇百媚的白领丽人正隔着玻璃门一脸寒霜的盯着她。

    那丽人不是别人,正是张露露,皮肤细嫩,娥眉黛颜,圆润乳峰,挺翘的硕臀,身材那么好,目光却是那么冷。

    “看来今天要被数落了!”阿妮暗自说一句,抬手在门禁的指纹扫描仪上按了一下,玻璃门在嘀一声轻响之后打开,阿妮硬着头皮叫了一声:“早,张经理!”

    张露露面无表情的说道:“陈经理,你又迟到了。别忘了,你也是经理,你如何给员工树立一个榜样呢?”

    “呃……”阿妮耷拉着脑袋,有点哑口无言,还能说什么呢?

    阿妮灰溜溜地跑回自己的办公室。

    张露露看着她的背影,鼻子里冷哼了一声,自语自言,“都不知嗲D喜欢你什么?除了波大会做什么?”

    这话还是让阿妮听到了。

    她没有当场反驳张露露,争吵不是她的个性。

    不过阿妮回到办公室,心里很不是滋味。

    周冲的死,给她很大的震撼。

    自己这样生活有必要吗?

    自己的职位真的不可放弃吗?

    ……

    学校离着酒吧并没有多少的路,加上僮僮的脚步都是非常的快,也就十来分钟的时间就到了。

    他现在每天晚上放学后就来这里帮忙。

    现在不是卖花了。

    酒吧老板让他当了一个小侍应的工作。

    小侍应的收入比卖花要好多了。

    至少顾客称呼上由“小黑鬼,给我一枝玫瑰花”变成了“小朋友,给我一瓶酒。”

    僮僮来到酒吧门口,他的小眉头就微微的皱了起来,感觉到了那么一丝的不对劲。

    这酒吧的门竟然是敞开着的,而且门口处就是有被砸坏了的椅子,看到这一幕,他就有点愣住了。

    他走进了酒吧里。

    整个酒吧混乱不堪,所有的桌子椅子全都被砸的粉碎,原本干干净净的吧台也变得破

    烂不堪,天花板上华丽的吊灯也是破烂的摇晃着,非常明显,酒吧出事了。

    老板同员工正在打扫的场地。

    “阿姨,怎么会这样?”僮僮扫视了一下四周,抬起头来疑惑的看着邻近扫地的那位大妈。

    “今天有人来砸场子。”大妈说。

    “哦。”僮僮望了望正在另一边收拾东西的老板。

    老板四十来岁,肥肥胖胖的,倒是个很乐观的人。

    这种事总会遇到的,但他会摆平的。

    不过,酒吧估计今晚是不准备营业的了。

    僮僮有点可惜。

    走到了那个不大不小的舞台,平时酒吧乐队驻唱的地方。

    “怎么?小僮僮,你要不要来一首?”老板调侃一下他,当作增加气氛。

    “呵呵。来一首吧。”员工也跟着调侃。

    小僮僮拿起了银色的麦克风,大声吼道,“喜欢我的朋友们,你们好呀!”

    “呵呵。”台下一片笑声。

    “这小家伙还真是有模有样。”老板笑了笑。

    让众人没料到的是,僮僮突然间,就开始清唱了,“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想像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

    僮僮当时听张馨唱过这首歌,觉得很好听,然后就一直练习唱这首歌,他的声音,透出了一种清灵的感觉,让人感到有一种不同的味道。

    “哇,等等。”老板眼睛一亮,“阿枫,给他来点伴奏。”

    老板年轻也是搞乐队的,请来的这帮人中,很多个都学过音乐。

    那个叫阿枫的乐队手,立马走到钢琴旁,按动了琴弦。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想像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

    僮僮的声音,伴着琴声,让人听着很有味道。

    “不错,不错。僮僮再来一首。”老板叫道。

    僮僮面露难色,说:“老板,我只会唱这一首歌。”

    老板看着他,点了点头,自言自语地说:“看来也是一棵好苗子。”

    ……——